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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阳光助学”开始报名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菲 通讯员 徐丽)日前,笔者从市残联获悉,去年,我市印发了《连云港市市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阳光助学”实施办法》,指出市区(不含赣榆区)凡持有残疾人证、年龄在3至7周岁,并在公、民办幼儿园内接受学前教育的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按其就读的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全额补助,最高可达每人每学年5000元。目前,针对上一学年度的申请已经开始,请有需要的市民及时报名。

据了解,近年来,市残联全面加强关注关爱未成年残疾儿童工作,在全市康复机构开展精准康复0至14岁残疾儿童的同时,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关怀关爱未成年残疾儿童及家庭,为了帮助更多残疾孩子尽早接受良好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阳光助学”助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根据“阳光助学”实施办法,针对市区低保家庭学龄前儿童的补助,采取先缴费、后补助、一年一补的办法,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当年度申请办理上一学年度的补助。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低保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收费票据复印件,并填写相关材料,经残疾儿童就读幼儿园签署意见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所在区残联申请。申报材料经区残联和市残联教就处审核以后,报给市财政局审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取补助款,将在12月中旬,由市残联直接发放给补助对象。

据介绍,不止学龄前残疾儿童,对于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来说,都有相关的专项补助资金发放,例如全市高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和市区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均可享受高中阶段每学年1000元、高校每学年1500元标准的教育专项补助;对参加高考并被录取残疾人大学生和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分别给予大专(高职)2000元、大学本科3000元一次性奖励,此外,对考取研究生的残疾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等。马上就要到开学季了,请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到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或残联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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