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杨宗峰)昨日我市召开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部署会,根据调整方案规定,此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整个调整工作将于7月底落实到位。
将实现两类人员调整办法的完全统一
根据调整方案,今年将继续同步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3连调,涉及全市20万企业退休人员。
今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这是继去年首次实施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统筹调整之后,在推进两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也进一步夯实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的基础。
需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基本实施到位,但由于改革过渡期内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中的相关参数国家尚未公布,因此,2014年10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的人员,目前仍只能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办法预发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也将暂时以预发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进行预调。但这不会影响这部分人员的最终权益,待国家相关参数公布后,将重新计发并调整这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并从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但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
根据调整方案,今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具体来看,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缴费年限统一标准的办法,改为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具体办法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参照调整养老金
由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保年度,为此,每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均对当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从7月1日起参照调整养老金。今年,将继续沿用这一做法,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自7月1日起参照今年的普调办法调整养老金。
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国家统一规定实行自然年度,上、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均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存在由于计发基数不同导致的待遇差矛盾,因此不需要参照调整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国家统一规定实行自然年度,上、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均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存在由于计发基数不同导致的待遇差矛盾,因此不需要参照调整养老金。
70岁以上退休人员享受倾斜
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历年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今年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