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昨日召开的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用事业激励、考核激励、用人激励、容错激励、关爱激励等“五项举措”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加快产业强市步伐,实现“两聚一高”目标,需要精准有效、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作保障,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规定》明确指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为各级党员干部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在此基础上,强化考核激励,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表彰表扬等方面坚持奖罚并重,既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又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强化用人激励,重用实绩突出的干部,重用敢于担当的干部,重用改革创新的干部,重用基层一线的干部,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强化容错激励,全面落实省市委容错纠错文件精神,明确对“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等七种情形,给予容错纠错。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一如既往信任、一以贯之关注、一视同仁使用。强化关爱激励,缺什么补什么,提升干部专业能力;谈心谈话悉心关爱,减轻干部精神压力;完善澄清正名机制,弘扬清风正气。
《规定》还对激励的依据、激励的实施作了规定。明确指出以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专项考核结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事项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巡视、巡察、审计等专项工作结果作为激励干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