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李根基)违反交通法规被罚20元后,心存不满,事隔一个多月竟然在微博上发帖辱骂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某因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6月18日,周某(男,31岁,连云港人)在市区花果山大道骑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执勤交警发现后,当场罚款20元。周某对处罚不满,便一直怀恨在心。7月25日,周某拍摄正在花果山大道上执勤的交警照片,然后通过个人微博以文字配图的形式,以“有两只x在堵路抓人”、“港城的好x”等语句,对交警进行辱骂,造成较坏影响。
据6月18日当天在花果山大道执勤的王警官表示,交通警察每天在路面上执勤,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太多,过了这么多天,自己早就记不太清了。“直到我们领导告诉我,微博上有人骂交警,我才知道。”在王警官执法记录仪中保存的6月18日视频显示,当天的处罚并无不妥之处。
7月27日,海州公安分局对辱骂交警事件介入调查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近期,我市交警部门“创文”力度加大,一些不遵守交规的非机动车骑行人和行人似乎有些不太适应。7月27日8时10分许,一名中年妇女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海宁路和东盐河路路口闯红灯,执勤交警对其拦截后,该女子拒不承认闯红灯违法事实。据警方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该女子满嘴污言秽语,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交警。目前,警方正在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