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伏广进 通讯员 赵登伦) 半斤二锅头下肚,晕乎乎的刘某一路晃到自家小区,上楼时发现楼前一车篮内有个皮包,见四周无人,“捡”了就走。日前,记者了解到,被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因涉嫌盗窃罪,一审被判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刘某是一名私企员工。2017年5月12日中午,他和朋友聚会,席间因高兴,不知不觉就喝多了。聚会结束后,走出酒店的刘某已是步履踉跄。回到自家小区单元楼下准备上楼时,他突然发现楼前一车篮内有个皮包,见周围没人,刘某突生贪念,拿了便走。醉醺醺的刘某回家打开包一看,有五六千元现金,还有厚厚一沓银行卡,看着这么多“收获”,刘某又惊又怕,但耐不住酒后困意来袭便倒头睡去。迷迷糊糊中听见有人敲门,打开门后发现进来的是警察,此时的刘某被抓了个人赃俱获,酒也醒了大半。
原来,皮包的主人是刘某的邻居,当天接孩子回家后,因着急为孩子做饭,粗心大意就把皮包落在了车篮里。下午发现皮包不见了,邻居赶紧报了警。警察经调取监控发现,居然是刘某拿走了皮包。虽说同住一栋楼,但高层住宅邻居间互不相识,警察排查了老半天才找到刘某。法庭上,刘某为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连连责骂自己糊涂。念其在案发后主动退还盗窃物品,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并获得对方谅解,法院遂对其判处了轻刑。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应自尊自爱,学法懂法守法,切莫因一时贪念毁了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