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娜 通讯员 金涛 颜明士)孩子上学,除了家长接送之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乘坐校车,所以很多人把校车比喻成连接家和学校的安全桥梁。8月30日上午,市交警海州三大队对辖区内幼儿园的校车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不论是车内的安全设施,还是车厢卫生状况,都令人堪忧,此外,在灌南还发现校车有超员现象。交警部门提醒,要坚决杜绝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30日上午9点,记者跟随市交警海州三大队检查人员来到了位于新电光明小区内的爱倪儿幼儿园,开始对校车的驾驶员资质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一是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的行车证,二是要对驾驶车辆里面的安全设施,像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各方面的检查。”检查人员说。一上校车,记者和检查人员就闻到车厢内一股刺鼻的气味,仔细一看,地面上全是吃剩的零食残渣和扔得到处都是的食品包装袋,整个车厢的座椅上也都零零散散的全是食物碎屑,并且椅套已经发黑,上面全是黑乎乎的污渍。除了卫生问题外,校车的安全带也存在伸缩性能差这一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
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位于海州南大街上的小太阳幼儿园对校车进行检查。记者在车上发现,座椅地面比较干净,但仔细一看,座椅上竟然一个安全带也没有。据驾驶员介绍,车上有安全带,但都在车座下面。原来,驾驶员为了方便,硬是把所有的安全带都压在了座椅下面,基本就没有拿出来使用过,并且车厢内放置的灭火器也过期了。
昨天,笔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校车的交通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对于校车的违法行为,我们在日常管理中和群众反映来看,个别校车存在超员和超速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校车在除高速公路以外,行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每小时,还有一些校车存在违停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市交警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张文华说。
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校车享有三项优先权,第一,校车运载学生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第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第三,校车需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
“校车的违法行为,危害比较严重,因为校车接送的都是未成年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从一个上午的检查来看,不管是安全设施还是卫生状况,校车问题都非常严重。而这些都为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埋下了隐患。”市交警海州三大队教导员马新波介绍,驾驶员如果没有校车驾驶资格,就是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车辆如果性能达不到,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海州三大队近期加强了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的排查和管理,一旦发现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安法》的要求,对相关的责任人以及驾驶人进行处罚。”
同时,马新波也表示,交警部门会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交警部门还将走进辖区学校向校车驶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力争将校车安全隐患排除在上路之前,确保孩子们上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