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周莹 通讯员 连发)6日,笔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苏北发展座谈会精神,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互动并进,走具有连云港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出台该文件意义是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摆脱传统路径依赖,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转型。
《意见》指出,我市将立足区域特色和现实需求,建设“产业优化、增长协调、环境优美、城乡宜居、百姓幸福”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发挥临港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力打造临港经济绿色发展实践区。
我市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确保我市资源型、耗能型产业占比明显下降,绿色产业体系主导地位基本确立。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元,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0%以上,农业现代化水平达到90%。
我市将推动生态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完善常态化生态保护模式,严格保护敏感生态区域,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初步建成以山体、森林、湖泊、湿地为主体的生态系统。到2020年,全市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3%,林木覆盖率达到30%。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创成国家森林城市。
我市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预计到2020年,省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III类比例达72.7%,劣V类断面全部消除;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6.2%。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趋好,列入《连云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4μg/m³。
我市将实现资源利用节约高效,通过积极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资源利用规模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2%;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0%;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达70%。
我市将通过绿色发展,推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不断提升城乡管理水平,确保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GDP年均增速。
此外,我市将确保空间管控、生态治理、生态经济发展等机制全面建立,绿色发展动力活力不断增强,在体制机制、考核评价、产业准入、财税管理、生态补偿等领域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