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顾晓昕)根据市民的反映,昨日,记者在海州南极南路水墨江南小区西门外的停车位上看到,路边的停车位上停放着一辆蓝白的吸污车,从前面看还没有牌照。由于停放时间较长,这辆车内外已布满灰尘,再加上风吹日晒,一些部位的车皮也已脱落,车窗、尾灯等部位也均有不同程度破损。从边上的车玻璃看进去,车内扔了一些垃圾。但是车头的位置却绑上了一块大红的广告布,覆盖了整个前挡风玻璃,上面写着“清理化粪池、淤泥、油污,高压清洗疏通下水道”的字样,下面还印有电话号码,俨然是把这里当成了广告位。无独有偶,在东望路,记者也发现在停车位上停放了一辆吸污车,整个车身锈迹斑斑,车上的吸污管道已经拖到了地上。这台车在车身的侧面铺了一张大大的广告布,写着类似的内容。整台车显得比较脏,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家住附近的市民告诉记者,这两辆破旧的吸污车停在停车位都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了,停在这主要起车身广告之用。对于这些车主的做法,市民们颇有微词。市民张先生就说:“现在市区的车辆是越来越多,而城区的停车位本来就不多,上街经常找不到停车位。而这些车辆倒好,长期占用着停车位,真是浪费公共资源。”多位市民表示,这些车辆本身状况、整洁程度就很差,市区里多处停放这样的车辆,对城市整洁美观都有损。
根据这些车辆上印制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一位车主。这位车主说,这辆车自己平时偶尔会开,顺便做个广告。他说,目前这车停在那约摸10来天,不过并不是长期停在那,隔段时间会换个地方。要是影响到他人,交警打电话让他挪车的话,他肯定会将车开走的。
对于这种情况,记者了解到,如果车况良好且牌照齐全,并停放在停车线内,一般不在处罚范围,但若车辆破损严重,并影响到其他车辆停放,可与车主联系,让对方将车辆驶移。对于未挂牌的车辆,将可以采取拖走的办法,按照未悬挂号牌处罚。而广告贴在车上的行为,改变了车辆的外观和特征,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擅自改变车辆特征处罚,并责令车主改正。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利用交通工具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在车身做广告属于户外广告范畴,需经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后,报车管所备案才能实施。也就是说,这些车辆若没有经得工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并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