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耀华 通讯员 舒彤)笔者昨日从市绿化委员会获悉,国家林业局如期下发了《关于对江苏省连云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的复函》,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这标志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拉开序幕。市林业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搞好城乡绿化造林工作,重点抓好山体绿化和沿海绿化造林工作,争取早日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我市地处南北过渡地带,是全省为数不多的生态独特、资源丰富、山海相拥的沿海城市。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绿色连云港”建设,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全市还广泛营造“青年林”、“记者林”、“三八林”等纪念林建设,“植绿、护绿、爱绿”已经成为社会新风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十二五”以来,我市抓好各项城乡造林工作,重点抓好山体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先后实施完成山体生态造林超过500公顷,林相改造超过100公顷,有效改善了森林结构和景观效果。完成沿海防护林建设1.77万公顷,并在全市建成了169公里沿海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系统。目前,全市森林面积超过2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6%。全市已建成一个国家级、5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为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我市先后新建改建苍梧绿园、新丝路公园等一批高质量的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4平方米,建成具有美化、绿化、文化三化结合特色的街旁游园150余处。市区还建成了112个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建成区绿地面积达6292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林业局复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作出的“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相统一,坚持城区绿化与乡村绿化相统一,坚持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相统一;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大力培育近自然城市森林,严禁天然大树进城。同时,还将尽快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10年期),并将逐步付诸实施。此外,我市还将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发动,推进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并将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力争早日跨入国家森林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