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周莹 通讯员王从帅 于成卓)昨日,笔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相关要求,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联合对全市电子废物、废轮胎等再生利用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本次整治时间为9月23日至11月10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集中清理整顿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活动,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并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防治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那么哪些企业将被取缔呢?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整治期间,我市将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其中包括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无证无照小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工利用“洋垃圾”的企业(洋垃圾是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废旧衣服、生活垃圾、废轮胎等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如沾染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一次性废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利用的企业。
在依法取缔违规企业的同时,我市将重点整治加工利用集散地。本次清理整顿集散地这主要范围为在一个工业园区或行政村内聚集5家(含)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街道)内聚集10家(含)以上的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再生利用作坊和企业。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重点检查集散地规划环评的审批和落实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行政村内或城乡结合部与居民区混杂的集散地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集散地,报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予以取缔。对集散地内的非法加工利用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配合县区人民政府切实做好集散地综合整治、产业转型发展、人员就业安置、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引导集散地绿色发展。
那么未来这个行业将如何发展呢?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生资源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推动我市废物再生利用集散地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鼓励合法合规再生利用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