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方 帅) 9月23日,朱某、郑某某等78户业主起诉开发商逾期办证违约金案件在市中级法院假日调解现场顺利调解,连云港某置业有限公司当场兑付违约金120余万元。
2012年前后,朱某、郑某某等业主先后与连云港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某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处登记机关备案。如果因开发商责任,业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朱某、郑某某等业主于2014年1月前后完成房屋交付,但直至2016年9月,才完成涉案房屋的不动产首次登记,逾期时间超过500天,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一审判决支持业主的诉讼请求后,开发商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针对该起案件涉及业主众多,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的情况,市中级法院采取重点突破的调解方针。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于2017年9月4日先行调解4件,开发商当场支付违约金107713.5元,为成功调解该批系列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9月23日,该小区的60余名业主又来到市中级法院假日调解的现场。经现场调解,共签订调解协议52份,开发商当场兑付违约金120余万元。
据了解,为妥善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租赁合同诉讼多发的现状,让广大业主亲身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环节,市中级法院针对性建立假日调解机制,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对前期协调有调解意向的群体性纠纷当事人集中进行调解。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已组织了两次假日调解,化解群体性案件1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