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娜 通讯员 姜红喜)10月6日上午9时30分,市交警高速二大队执勤民警驾车沿沈海高速由北向南巡逻至新沂河大桥附近时,发现前方一辆货车右侧冒着浓烟,疑似车辆着火。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告知驾驶员车辆状况,并查找车辆冒烟源头,用水冷却轮胎。
据了解,该车从山东出发,准备送货到浙江。当行驶到新沂河大桥附近时,车辆刹车片因长时间、高负荷运转产生高温,引发轮胎起火冒烟。该车驾驶员表示几分钟前他本人已经将火扑灭。现在正准备继续行驶,没想到轮胎再次冒烟起火,幸亏高速交警发现的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民警已经责令该车驾驶员停车彻底检修车辆,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