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 通讯员 祁涛)11月3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
市委第三轮巡察于8月15日启动,共组建2个常规巡察组、2个专项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市住房局党委、市科技局党组、市体育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东海县温泉镇党委(市温泉旅游度假区党组)、赣榆区沙河镇党委开展专项巡察。
据悉,本轮巡察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创优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巡察质效。一是加强上下联动。主动对接省委第二轮巡视关于省市对口联动巡视巡察安排,明确市住房局党委、市科技局党组为省市对口联动巡察单位,做到巡视巡察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成果共享。二是优化常专组合。根据巡察任务需要和被巡察对象特点,本轮巡察在2个常规巡察组“一托二”的基础上,成立2个专项巡察组,通过配强力量、突出重点,实现精准发力、快速突破。三是探索“下沉一级”。深入落实省委巡视办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巡察全覆盖部署要求,本轮巡察超前谋划,科学安排,创新采取“下沉一级”方式对2个乡镇党委提级巡察,做到市县共同发力推动乡镇巡察全覆盖。
巡察中,各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盯“三大问题”,紧抓“关键少数”,共发现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突出问题162个、问题线索70个,有效发挥了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委巡察组已分别向6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找出病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从反馈之日起,必须在两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市委巡察机构将适时组织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