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通讯员王馨颖 王鸿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你是否自愿适用刑事速裁程序?……”11月8日上午9点,在连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11件危险驾驶案件中,每一位被告人都会被审判员问到这样的问题。从宣布开庭到庭审结束,每案平均用时5分钟,由于11起案件的被告人认罪认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全部当庭宣判,且被告人全部服判息诉,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
今年以来,连云区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60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157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60.38 %。为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连云区法院大胆创新,在轻微刑事案件审理中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使刑事审判工作步入“快车道”。
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就是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这些案件进行工作流程简化,以缩短办案期限。法官于庭前将被告人身份、案件事实、证据和定性核实完毕,在庭审中,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部分进行简化或者省略。庭审在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之后,进行当庭宣判。
“平时审理一个适用简易程序的轻刑案件,一般要30分钟。”连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林烟说道,“现在,轻刑案件速裁,庭审时间缩短为平均每个案件5分钟左右。我们从立案、分案到开庭、宣判突出一个‘快’字,并对裁判文书的制作及审批程序进行简化,以缩短简单案件审理周期。”
“当事人到了法院,都希望尽早得到一个公平正义的判决结果。连云区法院用实际行动回应了我们的关切,为连云区法院点赞!”一位辩护律师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