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王丽杰)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理念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发起,联合环保、水利、气象等3个部门,共同签订了《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市领导吴海云、徐家保出席了22日上午的签约仪式。
《协议》本着“职能互补、资源整合、信息联通、数据共享、提升效能”的原则,就全市水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修复、气象观测预警预报等生态文明建设内容达成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资源和数据共享,推进陆一海、河一海、水一气共治以及开展联合执法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海洋生态环境环境稳中向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从2015年的41.3%上升到2016年的50.6%,《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等一系列事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先后出台,“263”专项行动和“河长制”、“湾长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和合作,协同多方力量促进我市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