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陶莎 通讯员赵丽君)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前,12月1日下午,海州法院召开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以海州法院审判数据发布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据海州法院民一庭庭长唐乐毅介绍,近五年来,该院从受理案件数量上看,案件整体上处于下降态势,这与交警部门加大管理,规范车辆行驶以及“醉驾入刑”等因素有密切关联,但是从结案方式上来看,案件调撤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原、被告双方对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原、被告一方对司法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不愿意调解等。
该类案件主要特征呈现出:一是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大,交通事故案件涉及责任主体认定、赔偿项目和金额确定、责任承担比例判定等,审理程序复杂。城市、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相差较大,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不理解和对法院工作的不配合;二是被告查找困难,外地车辆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越来越多,外地驾驶员或者登记车主的信息很难查询;三是司法鉴定争议多,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对伤残等级、误工时限、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直接影响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