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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三载、涉300多名购房者 标的近亿元烂尾楼纠纷案调结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薛子裔 马雪松)一起历时三载、涉及300多名购房者、标的近亿元的烂尾楼纠纷,近日在开发区法院的调解下得以妥善化解。包括购房户、开发商、施工方在内的几方当事人,纷纷给开发区法院送来锦旗、燃放鞭炮表示感谢。

2014年5月,原告连云港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告南京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约定将某小区三期两栋楼房的土建、安装工程承包给被告施工,标的额6530万元。2015年1月,两栋楼主体结构封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进度款给付等发生激烈争议,2015年12月,涉案工程全面停工,成为烂尾楼。300多名购房者因工程烂尾,小孩上学、婚房装修、老人安居等计划通通落空,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工程及时复工。相关部门数次组织协调,因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转机出现在今年8月份,原被告双方在连云港高新区管委会引导下,来到刚成立的开发区法院咨询,法院工作人员给予悉心指导。今年8月11日,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此案,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诉讼标的近亿元。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损失等1450多万元。

开发区法院民事庭负责人应庆国主动承办此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找准了双方纠纷的症结所在:开发商与施工方已彼此失去信任,很难继续合作下去,但施工方担心一旦解除合同其未结工程款开发商无力支付;开发商资金紧张,无力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且因楼盘烂尾,还需向购房者支付巨额违约金;施工方若不撤场,第三方就无法进场施工。

法院及时与高新区管委会沟通,建议及时召开协调会。今年10月22日,高新区管委会主持召开由法院、原告企业负责人、业主代表及高新区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达成初步意见:原被告双方解除合同,原告及时支付工程款,被告撤场并当场移交工程资料;原告向市住建局申请监管资金用于支付被告工程款,管委会与市住建局对接,确保该笔资金汇入法院暂存款账户;购房者放弃向开发商索赔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确保复工后在10个月内完工交付。

今年11月9日,双方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当天,法院组织双方办理撤场和工程资料移交等事宜。近期,第三方已顺利入场施工,被告收到600余万元前期工程款,一起历时多年、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烂尾楼纠纷圆满解决。

开发区法院院长宋金林表示,“这个案子如果我们简单地判决、执行,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甚至可能执行不了。通过诉讼阶段加大调解,把这个案子提前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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