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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被抓拍207起交通违法行为 当事人须认罚单及2万余元罚款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娜 通讯员 金涛) 12月5日,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来到市开发区范某家里,带来范某名下近两年来被电子监控抓拍的207起交通违法行为开出的罚单,看着厚厚的罚单以及需要缴纳的2万余元罚款,范某后悔不已。据了解,市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范某就收到了活动开展以来的第一份罚单。

为进一步加大对逾期未检验汽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清理各类逾期未检验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这一活动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稳定全市今年冬季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

活动期间,对于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且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确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将逐一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上门见面,督促其7日内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当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拒签的,在通知书上注明,并拍照或摄像后交当事人。当面告知7天期满后,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仍不到市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依法采取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作出处罚决定并及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另外,对于所有人或管理人无法联系查找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将采用短信告知、媒体公告、邮寄告知、公告告知的方法进行通知,如仍不来接受处理或不予陈述、申辩的,交警可对其车辆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并通过邮寄或上门方式送达,送达到位后处罚决定生效。对所有人经通知或在拟处罚公告发布后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已被扣押的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相关规定的,区分情况对车辆进行拍卖、拆除、报废、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或公告送达期满之后6个月内,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的,将申请法院依法予以执行。

据了解,市交警部门还公布了举报电话96122,鼓励广大市民主动举报上述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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