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 者 黄 威 通讯员 王从帅) 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实施河长制治水。连日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我市境内31条河长治理的河流的断面进行了水质采集,为“河长”治水提供数据支持。
环境监测作为环境治理和环境管理的基础,为各项标准提供评判依据,能够辅助政府的监管。“十三五”期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水十条”、“河长制”以及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等政策密集出台,水污染治理成为“十三五”环保工作的重点。
连日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连云港市河长制河流监测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河长制下水质监测责任,在低温下,以“超长待机”模式开展了河长制水质监测工作,对新沭河、东盐河、排淡河等河流的31个断面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就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氟化物四项主要指标开展水质分析。现场监测人员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顶着凛冽的寒风,一丝不苟地进行采样、分样,详细记录现场采样情况,并认真填写水质采样原始记录表,为河长治水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