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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全市首家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揭牌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赵丽君)1月24日上午,由海州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成立的全市首家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揭牌。医疗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后,可以充分发挥法院诉讼调解与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联动作用,实现医疗纠纷“案结事了”。

据了解,过去发生医患纠纷时,主要通过3种途径解决:患方与医院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向法院诉讼。但由于患方担心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不公正,而向法院诉讼又耗时费力,致使医患纠纷长时间难以解决。2016年11月起,全市各县区司法局相继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去年,全市共调处医患纠纷121起。在原海州区司法局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基础上,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全市首家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

今后,海州区范围内的医疗纠纷案件,对于患方索赔金额较小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差距不大的,海州区司法局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简称医调中心)可以组织调解,也可建议当事人自行和解。对于患方索赔金额较大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差距较大的,医调中心及时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告知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

当事人在医调中心主持下就医疗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海州区法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海州区法院建立申请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及时为当事人双方制定确认书。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州区法院如果收到医疗纠纷案件起诉状,对未经医调中心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引导双方当事人到医调中心申请调解。一个月内(中止、中断等事由除外)该案件调解不成,医调中心出具调解过程说明,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在医调中心调解的案件,医患双方争议较大,病情复杂,一时难以定性的复杂医疗纠纷,双方可以在医调中心协调下进行医学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再进行调解。医学鉴定可由海州区法院鉴定部门依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医调中心调解过程中已经认可的事实,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可以直接采用。对于诉前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并由法院组织鉴定形成的鉴定意见,法院作为重要证据审查适用,除法定情形外,一般不重新进行鉴定。

此外,对于医患双方争议较大,病情复杂,医患双方不愿意进行医学鉴定,致使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的,医调中心也将告知医患双方到海州区法院进行诉讼。

海州区法院副院长卜玉霞表示,新成立的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通过选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人员参与调解,加强法院、司法局等各部门的对接联动,积极引导医患双方提前调解,为及时化解医疗纠纷矛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搭建了平台,成为医患双方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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