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统计报送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即日起,我市启动“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无偿献血者,速与市中心血站献血办联系申报事宜。
为保障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无偿献血者申报,特对有关申报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奖项和获奖条件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分为金奖、银奖和铜奖,具体条件为:
(1)金奖(无偿献血40次及以上)
(2)银奖(无偿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3)铜奖(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二、献血量计算方法和截止日期 1、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2、机采血小板:2010年1月1日之前,捐献1个治疗量按4次计算;2010年1月1日及之后,捐献1个治疗量按1次计算;
3、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4、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5、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每两年举行一次。
三、申报地点及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6号,市中心血站院内行政楼二楼献血办(0518-85528457)
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1:30;14:30~18:00。
咨询热线:0518-85528457
因无偿献血奉献奖需要全市汇总后统一上报,根据上级要求,我市申报登记截止日期为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