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朱涛 杨宗峰)近日,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公布《市区医疗保险转外就诊直接备案病种(治疗)目录(试行)》,从3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罹患8种疑难疾病(治疗)需转外治疗的,可直接在市医保管理处服务窗口办理转诊备案。
为方便参保病患,市医疗保险管理处经认真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转外就诊审核流程,对参保人员罹患8种疑难疾病(治疗)需要转外治疗的,无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手续,可直接在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享受转诊医疗待遇。这8个病种分别为:经明确诊断恶性肿瘤手术治疗;白血病化疗;器官(骨髓)移植术;心脏瓣膜病的介入及外科手术治疗;胸、腹主动脉瘤及主动脉夹层手术治疗;膝关节置换手术治疗;脊柱畸形(侧弯)矫形手术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
以上病种经市区三级医院明确诊断后,参保人员可持病理报告单、化验单、影像学资料、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直接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直接转诊备案仅限转至南京、北京、上海三地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三级医院,其中白血病可转至苏州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三级医院。参保人员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原则上须持社会保障卡至转诊医院直接结算。其它病种转外仍按原办法执行。
据介绍,市医保经办机构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直接备案的转诊病种进行动态调整并实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