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杨宗峰)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人社发〔2014〕289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市区茗泰花园建成了市级人才公寓(以下简称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位于花果山大道东,苍梧路北,市科创城对面。房屋面积50m2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房间内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标准进行精装修,配置了厨具、卫浴、电热水器、壁挂式空调、电视机、衣厨、床铺、桌椅等,接入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并由市人社局实行保姆式管理。
据了解,人才公寓坚持向企业生产一线倾斜,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实行“只租不售、租金优惠、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博士免收租金,硕士减半收取租金,租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作为管理对象,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租住合同,并负责租住人员的管理。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时间:2016年1月1日以后来连市区就业的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2.学历或职称要求:在本市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和正高职称的人才;在本市市区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
3.房产要求: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目前未租住公有住房,工作单位未安排住房,且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即名下无房产且5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4.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
“有租住意向的用人单位可统计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租住意愿的人才数量,并组织填写相关附件,盖章确认后,将有关材料统一汇总并上报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另外,由于2018年度公寓房源较紧张,为合理统筹安排公寓房源,请各用人单位同时申报本年度人才公寓租住计划” 市人才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道。
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下午17:00。相关材料以及详细内容可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联系人:王苏杨、董婷婷,联系电话:0518-85812235,电子邮箱:rcfw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