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陈 凌)3月15日,海州区监察委将王某涉嫌贪污案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受理监察委移送的第一个案件。
王某系原建宁小学办公室负责人兼职学校报账,多次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伪造合同手段侵吞公款100余万元。海州区监察委于今年1月29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对于首个监察委移送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前对案件情况进行沟通,在该案留置到期一个月前即开始对接,针对如何移送、移送什么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商讨。在移送前,双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从编制卷宗目录、页码要求、移送文书份数、涉案款物等细化对接。并联系省、市检察院技术部门取得技术支持保障,顺利完成系统内的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的流程配置,同日下午,王某涉嫌贪污案顺畅录入系统。对移诉的19册卷宗和其他材料一一审查,符合要求的1笔涉案款作为暂扣款转入专用账户、涉案物品24件存放涉案款物保管室,对不符合要求的4件物品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