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耀华)4月11日,我市召开学习贯彻《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座谈会,会议是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再宣传、再发动。市领导董春科、吴海云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是国内部门地方滨海湿地保护法规。 去年12月2日,《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意义重大。会议指出,在港城,湿地面积几乎占到全市国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是全市重要的生态系统。湿地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以科学的规划为指导,将重要湿地核心区纳入湿地生态红线范围,严禁占用、征收和改变用途。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该《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并对重要湿地、濒危物种分布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实行严格保护,维护滨海湿地生态功能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确保我市滨海湿地资源永续利用。
会议开始前,与会一员先后深入到新沭河、临洪河口湿地以及三洋港挡潮闸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