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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网络刷单 灌云3人被骗近3万元
3月26日下午,灌云侍庄街道居民魏某在家中收到一条刷单挣钱信息,并添加了该信息所提供的QQ好友“小伟”,“小伟”发来一链接,让魏某进行刷单。魏某按照对方要求刷三单任务,并通过微信二维码和支付宝向对方支付14000多元,随后要求“小伟”退还本金及回扣时,被对方拒绝。
3月30日上午,灌云东王集镇居民朱某在家中通过手机APP找工作时,看见一个刷单任务,便加对方QQ号帮人刷单,但在他垫付了现金后对方消失,他损失12000元。无独有偶,4月初,伊山镇居民郑某在家中上网时,发现QQ群里有人添加其为好友,后让其按流程扫码加“商家33”群,进群以发红包的形式做“刷单”任务。郑某发了18个200元的红包后,一直未见返还。在联系QQ群里发布刷单信息人时,此人已“人间蒸发”。目前,被骗群众已报警,警方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网络刷单违法 莫相信天上掉馅饼
据民警李警官介绍,网络刷单是指商家通过找人在自己网店进行假买卖和假评价,制造虚假高销售量和虚假高信誉度,以美化自己的网店来吸引顾客。这种网络刷单行为,违反了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般来说,网络上发布的要刷单的所谓“公司”资料确实是真的,但这只是不法分子从网络上盗用的正规商家的信息,其实他所发送的链接以及产品、广告,与他所发送的刷单“公司”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骗子所发送的淘宝链接和付款二维码之间也是没有关联的。因此,市民在通过对方提供的链接进行付款时,这笔钱是没有通过淘宝正规途径流向商家,而是通过对方提供的微信二维码流向了没有监管的第三方账户。”李警官说,在刷了一笔钱后,受害者就会产生一种心理,想着自己已经被套进去了,那就再试一下,看能不能把钱拿回来。有了这种心理,很多受害者会越陷越深,被骗的金额也就越大,“不要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
民警解析“刷单”常用套路
“刷单陷阱”常用的套路有哪些?李警官介绍,首先,刷单必须预付款。在刷单过程中,不法分子为达到行骗目的,会以各种借口,引诱受害者先预支货款。其次,刷单商品多为虚拟物品,如Q币、游戏币、话费等,因为此类物品在购买后网上无法申请退款。最后,刷单网页多为钓鱼网站。为使行骗过程更加真实,不法分子会私发链接,引诱受害者进入预先设置好的钓鱼网站,钓鱼网站和主流购物网站外观几乎一模一样,很具迷惑性。
网络刷单双方几乎不见面,被骗后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警方提醒市民,不要相信不明信息中“刷单高额回报”的虚假宣传,同时不要随便透露个人银行账号、支付宝等信息,如发现遭遇网络诈骗,要保留好证据尽快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