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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法援为民工讨回12.7万元工伤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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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王明)4月24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来自东海县白塔埠镇的吴大爷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了工作人员手里,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帮助他儿子吴某某打赢了官司,拿到了来之不易的赔偿款。

吴某某为东海县白塔埠镇一名普通农民,因有木工手艺,经人介绍,自去年2月底开始在本市一建筑工地内工作。2017年3月8日上午,吴某某在工地六层阁楼上做模板时不慎摔伤,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同年8月23日,吴某某被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于11月10日被鉴定为玖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厦门某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愿支付吴某某的工伤损害赔偿,多次索赔无果后,吴某某年迈的老父亲只能一边四处筹钱给儿子治疗,一边多方打听维权途径。

在市“双进双促”大走访活动中,市政法委工作人员得知了吴某某的不幸遭遇,并立即陪同吴某某及其父亲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考虑到吴某某系农民工,市法律援助中心免除吴某某经济状况审查手续,第一时间指派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本案。

经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后,2018年3月11日,承办律师代理吴某某向连云港市劳动仲裁委提出工伤赔偿仲裁申请。同时,考虑到吴某某后继仍需治疗,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承办律师多次联系用人单位负责人,力求通过调解途径让吴某某尽快拿到赔偿款。经过不懈努力, 4月11日,用人单位与吴某某在仲裁委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厦门某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吴某某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12.7万元,目前该赔偿款已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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