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陈炜 李健 何宜坦
中国水晶之都东海县,近年来轿车等机动车辆持有量成倍增长,交通事故也随之有了明显的增加,然而处理车辆交通事故的速度却快了一倍,群众满意度有了大幅增长。东海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勇立创新办案的改革潮头,创建快速操作平台,实现智能化办案,做到高效、便捷、透明,群众称赞是跨上“智能快车”的“便民法庭”。
“电脑法官”审出“放心案”
谁都知道,开庭审案是法官登堂、书记员记录,法庭上显得威严肃静。然而,在东海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却出现了“电脑法官”的新鲜事。可别小看这个“电脑法官”,它一出场就受到原告和被告的欢迎。这不,居住该县温泉镇羽阳村的原告人任某,他手持55万多元的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调解书,一出法庭的门逢人就夸“这种‘电脑法官’判案,真叫咱心服口服。”前一个月,东海县交通巡回法庭受理了原告任某的交通事故诉讼案。法庭传唤原告、被告双方,在确定的时间赶到法庭处理此案。原告任某是本地人,但对本事故的赔偿数额心里没有底,被告是隔东海有两天车程的外地人,也担心法庭对外地人判决的公正性。今年初,东海县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对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方法、流程进行改革创新,将案件的性质、伤亡程度、责任分担、赔付标准等,进行细化,输入电脑程序“电脑法官”。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将自己的案件内容和数据输入电脑,进行对照,赔偿数额马上在电脑屏幕生成出来,让人一目了然。这种“电脑法官”的出现,排除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也增加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信服程度。在调解员的促合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再对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这样做,就为原告、被告双方节省了庭审和诉讼费。任某的车辆事故赔偿案诉讼标的是一百万,经过“电脑法官”的调解,省了5000元的诉讼费。被告、原告皆大欢喜。
“电子判决书”变成“表格化”
在东海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出现一种“表格式”的“电子判决书”。这种“表格式”的“电子判决书”就能让原告和被告当事人,在案件中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得到什么样的法律保护,都能“解说”得清清楚楚。前天,东海县洪庄镇阳春村周某,从东海县交通巡回法庭拿到他起诉被告“表格式”的“电子判决书”,原准备请一个懂法律的人读给他听。谁想到,他这个“法盲”把这份“表格式”的“电子判决书”展现眼前时,就立马知道和明白案件的审理过程及被告责任、赔偿理由、赔偿金额。他当时就拿着这份“表格式”的“电子判决书”赞扬说:“如今法院更贴近咱老百姓了,看了东海县交通巡回法庭下达‘表格式’的‘电子判决书’,就像是咱老百姓巷口扛木头直来直去,一点也不绕弯子,让咱一看就明白。”法院判决书,是一种严肃规范化的文书,对少数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来说,还不一定看得全透彻,有的人还对不懂的内容产生怀疑。洪庄村的周某在交通事故起诉案件中,总想早一点知道法庭对本案的判决结果。他知道自己对法院下达的法律文书缺乏阅读能力,正愁找不到适合的人为他讲讲判决书内容时,没想到道路交通巡回法庭用表格式判决书判决此案,各项内容清楚明了,无需再请教专家。特别是在被告、原告都特别关心的赔偿损失金额栏目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和交通费等,样样都写的明白、清楚成列。被告某保险公司如期赔偿原告周某9.4万元人民币,原告周某如期返还被告邱某先垫付的4.17万元人民币。原、被告双方都夸赞这种“表格式”的“电子判决书”是清除他们心理上疑惑的“透视镜”。
“庭审直播”送到“手机”上
近日,在东海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出现的“庭审直播”,被当地老百姓当着新鲜事在街头巷尾传播着。前日下午三时许,笔者在东海县交通巡回法庭采访,巡回法庭人员随手打开电脑点击本庭网上直播: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马上出现在电脑的屏幕上,看的清楚,庭上的各人陈述听得明白,就像看电视节目一样,法庭的全景立体感地展现在眼前。这种庭审直播在手机上也随时可以看到。家住农村的吴某家属在手机上亲眼目睹了道路交通法庭的这次庭审直播,她看到这次庭审法官叫郭忆馨,原告吴某、被告赢某,这起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理,从开庭到闭庭只用四十分钟。据悉,网上开播庭审在东海县人民法院已有五六个年头的历史了,但像现在这样做到录音录像笔录同时播出的“三同步”,是经过该院创新出现的新鲜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公正公开,依法审案,是法庭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人们对法官的信赖。之前的庭内审判,虽然对外公开,但一般是原告、被告和其代理诉讼的人出庭,还有许多想知情的亲戚朋友,因各种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难以在第一时间看到庭审。通过“庭审直播”,原告吴某家属不用到庭外等候,在家里用手机点击庭审直播网页,就能看到法庭上的一举一动,她那颗悬挂着的心全放下了。当原告吴某回来向家里人汇报审判结果时,家里人都说:“不用了,我们在手机上看到了‘庭审直播’,庭审情况早就全知道了”。
“电子签章”省跑“冤枉路”
今年3月5日,原告系本县青湖镇东五河村王某和被告牛山街道邢某,因车辆事故起诉到东海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经过“电脑法官”的审判,双方确认民事调解。被告邢某当场给付原告王某1.8万元的事故赔偿款。但从法律角度上讲,民事调解书必须盖上人民法院的鲜红大印才能生效。这种严肃规范的法律文书,又必须经过严格地审阅和修改才能盖上本院公章的。原告和被告虽然从“电脑法官”那里得到调解的结果,但是盖有法院大印的民事调解书一时拿不到手,还不能算是事情最后的终结。因而,双方悬着的心还是放不下来的。正在双方对因此产生焦急的思想情绪时,两份盖有东海县人民法院大印的民事调解书送到了他们的手上。杨旭庭长当场介绍,若是按部就班办事,民事调解后写文书,打印出来再送到法院签发盖大印,然后送到原告、被告人的手里,快的速度三四天,有的路远还得一个星期。现在快了,一边调解完事,一边写调解文书打印,上传到系统很短时间就办完手续,将盖有本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送到原告和被告人的手里。”这样做,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还保证了案件尽快的有效执行。原告、被告和其亲朋都拍手称赞,我们这些智能化办公、高效便民的举措受到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也受到人民群众的拍手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