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 通讯员 杨占厂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我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加大办案力度与确保办案质量并重。在生态环保、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依法规范监督,坚持行政机关自行救济优先,积极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强化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意见》指出,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互通并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机关需要调取行政执法证据材料或询问行政机关相关人员的,行政机关应当配合。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认真办理,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对于确属行政不作为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应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协调解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共同营造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