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顾晓昕 通讯员渠聪)日前,城管部门在市区范围内首次针对违规张贴物开出处罚单,两家商户因非法乱张贴分别被城管海州二大队处以1000元和200元的处罚。
海州城管二大队新南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通灌路某超市和红砂路路某机构为吸引顾客,在橱窗违规张贴宣传广告,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和创文的氛围,给周边商户和店家也带来了负面作用和影响。鉴于两家商户之前均签订了《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责任书》,根据责任区责任和内容规定第一条:“车辆按规定停放整齐、有序,无违法规定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安装物品等现象”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执法人员对这两家商户第一时间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制作了现场笔录。两商家在责令改正通知书规范时间内未对张贴物及时清理,其中通灌路某超市在执法人员多次催促后,仍旧无动于衷,根据《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责任人不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分别给予通灌路某超市和红沙路某机构一千元和两百元的处罚。
据介绍,此次处罚不仅开创市区内城管部门对违规张贴物进行处罚的先河,对沿街商户也起到了宣传和教育作用,为创文、创优和巩固创卫成果营造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对屡教屡犯、心存侥幸的个人和商户起到了震慑作用,体现了依法执法就是文明执法的理念。下一步,城管部门将结合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有效督促商户切实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让广大商户从被动到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从而促进辖区市容管理精细化,实现市容管理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