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刘维海)日前,笔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今年1至4月份,我市限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08.1亿元,同比增长13.6%。在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全省第一的基础上,前四月限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样保持全省前列,全市消费品市场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扶贫增收,增加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市各级商务部门也精心组织货源,加大各类商品的调动和储备力度,增加名优商品的投放量,千方百计保障市场消费需求,全市消费品市场迎来新一轮增长。
分行业看,1至4月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企业实现零售额99.6亿元,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8.5亿元,分别增长13.9%和10.6%。从商品种类看,1至4月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21亿元,增长20.8%;汽车类实现零售额20.5亿元,增长8.1%。
“今年以来,我市消费品市场稳中有升,尤其是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9%,增速排名全省第一。这其中,餐饮市场表现比较突出,尤其是春节黄金周,包括年夜饭、家庭聚餐等形势都很好,今年前3个月,全市的餐饮收入达到35个亿,同比增长了27.6%。”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随着品质消费理念深入人心,消费者对消费品升级换代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根据统计,前4月全市消费升级类的商品销售速度明显加快,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达到46%。另外,受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热销的影响,加之年后的天气逐渐转暖,我市迎来了一波装修小高峰,1至4月份的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消费增幅同比增长37.5%,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家具类消费品的增长。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乡村旅游、高效农业等一系列扶贫政策落地,前4月我市消费品市场还呈现出农村消费进一步升级的特点,农村消费能力进一步激发。
为了保持消费品市场稳步发展,接下来,市商务部门将继续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全力推进全国和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开展,推出一批上水平、上档次、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引导、支持商场超市开展夏季及反季节商品展销,拓展落实“月光经济”上规模的载体,营造诚信经营、惠民利民、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活动氛围。及时分析市场变化情况,鼓励企业有针对性的采取灵活多样的促销方式,千方百计扩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