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部媒体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吉金鑫)日前,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进一步支持低收入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住房消费负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该中心启动了2017年度全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办理,6个分中心从6月1日起将同步受理困难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申请截止7月30日。
据了解,此次贷款贴息对象为在该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借款人家庭经民政局上年度认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经总工会、县工会2017年底前核定的特困职工;借款人贷款购买房屋属144平方米以内(含)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行为。
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100%;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80%;但按规定比例计算后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在受理截止之后,贷款贴息中心将开展初审和联合审查工作,经审查及社会公示后确认的贷款贴息资金将于9月30日前一次性拨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银行借记卡内。
符合贴息条件的借款人可在7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有效银行借记卡、户口本、低保证或特困职工证等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各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属代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