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章淼)昨日,笔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2018年度县区目标任务绩效考评办法》(下称《办法》)的通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考评办法强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力求更好促进全市县区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实现“双提升”。
分类实施绩效考评。今年我市首次对县、区和功能板块实行分类考评,考评等次按类别进行分类评定。功能板块单独制定考评细则,突出板块区域功能特色。根据《办法》,我市各县区和功能板块,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第二类: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第三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开发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其中第三类依照本《办法》另行制定考评细则并实施考评。
更加聚焦经济发展。据了解,新版考核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人民生活、专项工作、个性化指标(事项)六个部分。新考核办法中经济发展所占分值权重为55%,涵盖三次产业的关键指标及重点产业项目等内容。新增体现创新投入的“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反映节约集约水平的“单位建设用地税收收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府债务率”等指标,全面对照融入省“六个高质量”考核评价指标。此外,除了经济指标的设置,我市还把部分重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排名进退位情况作为县区的加减分项,并且把部分重要经济指标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作为不能评为一等奖的约束条件。
更加突出生态环保。提高环保指标分值和考评覆盖面。生态环保的分值从去年的5分提高到10分,“263”专项行动、水气土治理、危废处置利用率、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及林木覆盖率等生态环保重点指标均纳入县区考评体系。而在减分项中涉及环保内容也很多,包括上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约束性指标3项及以上未完成的;环保基础设施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已建设未达标的;发生重大以下级别环境污染事件的;违法用地、环境污染(含秸秆焚烧)等被部省通报批评、约谈或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曝光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等情况都将被减分。
实行县区特色事项考评。围绕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人民生活等年度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分别选取具有区域特点的个性化指标或事项,进行差异化考评。例如水晶、硅资源和国际,农业合作特色鲜明的东海个性化指标主要考察其硅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档升级、国际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水晶特色小镇建设、酸洗石英砂企业污水处理以及农村饮用水整治。而城市主城区重要组成部分海州区则考察其楼宇经济、旧城改造、高铁建设征地拆迁、宕口治理以及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其他县区也有各自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