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 通讯员 解兰青 陈珍珍) 6月20日上午,东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乔某某等五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该案是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公诉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诉称,2017年以来,被告人乔某某为敛财和扩充势力,以开公司名义招收多人作为小弟,制定组织纪律及家法,形成以乔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四次实施或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其中在东海县某中学等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相应罪名、根据各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乔某某组建恶势力集团指使成员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指使成员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严谨流畅、规范高效。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