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文 通讯员 董跃杰)笔者从27日连云港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连云港海事局权责清单》于6月15日获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式批复,并已向社会正式发布。这是该局在2015年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首次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对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逐项进行梳理,锁定了该局职权家底,将权力锁进了“笼子”。
作为交通运输部设置在连云港,代表国家管理连云港、盐城两市对外开放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海上污染的直属海事机构,连云港海事局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制定了《连云港海事局权责清单》,该清单共包括8大项、102小项行政事项,涵盖海事行政许可,海事行政确认,海事行政备案,海事行政征收,海事行政检查,海事行政处罚,海事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各个方面。
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通过公布权责清单,连云港海事局向社会全面公开海事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不仅有助于防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而且有利于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在行使权力的同时让承担的责任落实到条、细化到款、款款有依据,从而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