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通讯员 杨迅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耀华)笔者近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导则》(试行本)正式下发,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始试行。市区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测算、对相关估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以及房屋征收涉及的其他补偿价值评估均适用于本技术导则。
该导则依据国家《资产评估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房地产估价规范》、以及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我市当前市场行情而制定。导则制定经过多次调研修订和征求意见。此举将有利于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保证房屋征收估价结果客观公平,
该导则分别由总则等6个章节、57个条款以及11个导则附件和表式说明组成。导则中规定,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测算、对相关估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以及房屋征收涉及的其他补偿价值评估均适用于本技术导则。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其他出台的部门行政类下发文件不同,该导则还在人性化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即凡是房屋征收涉及的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他补偿价值,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估价机构通过评估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