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各级监委的成立和《监察法》的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有了新变化。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明确为“六类受理、三不受理”。属于受理范围的六类信访举报包括: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三类信访举报包括: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信访举报。按照被反映人的级别和属地,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不要多头举报、越级举报。市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市管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县(区)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县(区)管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乡镇(街道)纪(工)委主要受理反映乡镇(街道)管理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市、县(区)纪委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主要受理反映驻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
市纪委监委现已开通以下5种信访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222006,在信封的右上角写上“人民来信”、“举报”字样,可免付邮资;
来访举报: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信访局一楼107房间;
电话举报:12388;
短信举报:15366312388(此号码不接听电话);
网上举报:
登录(https://jiangsu.12388.gov.cn/lianyungangshi/)按区域选择举报,如向市纪委监委举报请点击“连云港市纪委监委”。
全市各级纪委监委鼓励群众依法、如实、有序、实名举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