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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同一地点再次酒驾,结果被同一执勤民警查获

【连网】  (通讯员 李秉键 侍常婷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陶莎)近日,灌云警方查处一名“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让人忍俊不禁的是,该名违法行为人是在同一地点,两次被同一名执勤民警查获。饮酒后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警察蜀黍可能还在原地“等着你”。

日前,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徐鹏与同事李秉键巡逻至县城中山医院处,发现路边一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行驶异常,该男子看到警车后突然弃车向一条小路狂奔,民警徐鹏与同事立即紧追不舍,几分钟的追逐后成功将违法行为人蒲某抓获。民警发现蒲某浑身酒气,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1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徐鹏觉得蒲某有些眼熟,经进一步查询发现,蒲某曾在去年5月中旬,在同一地点,因酒驾被民警徐鹏查处过。当时蒲某深表后悔,对执勤民警徐鹏表示绝不再犯,不料不到一年的时间,蒲某再次酒驾。

目前,蒲某因二次酒驾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蒲某悔之晚矣。

在此,警方提醒: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人,无论时隔多久,再次酒后驾驶均属“二次酒驾”。“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更为严重!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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