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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普惠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2020年建成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区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张勇 张杰)日前,笔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获悉,为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我市出台了《连云港市普惠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与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区。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通过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市场和产品服务体系,着力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三农”、扶贫、创业就业等领域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促进乡村振兴,让普惠金融更好惠及全市人民群众,让现代金融更好支持“强富美高”新港城发展。

完善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普惠金融,逐步实现金融服务对小微企业、“三农”、扶贫开发的全覆盖。强化金融体系普惠功能,基本实现乡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提高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点的覆盖率和利用效率,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实施“互联网+”普惠金融行动,推进正规网络借贷、众筹以及有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我市拓展业务,建立适合城乡商贸物流特点的电商金融服务体系,推进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拓展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功能,普及移动支付业务,规范发展各类新型金融组织。

建立和做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强化金融机构职能和产品创新,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加大县域金融支农力度。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文化和金融结合试验区创建等,推动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支持建立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续贷难等问题。开展涉农融资租赁业务,推广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小额信贷产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一次授信、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信贷模式。

完善金融扶贫政策,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精准对接扶贫开发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大对扶贫领域的信贷投放,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建立有效的政策推动、督导、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对每一建档立卡户的金融扶持力度,扩大扶贫大病特惠保险等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带动扶贫的产业贷款投放力度,实施光伏、旅游、海洋等“产业扶贫贷款工程”。创新推出“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政府风险保证金+财政贴息+农业保险”的“五位一体”金融扶贫模式,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龙头企业,降低扶贫领域的融资成本。

同时,我市还将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支持,跟踪延伸农民工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工市民化。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创新投融资机制,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资金不足问题,切实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深化金融开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此外,还将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扩大保险覆盖面,持续优化保险服务,为“三农”提供有效的风险化解和保障机制。加强产权交易和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相关配套体制机制,支持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金融管理政策与财税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功能,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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