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娜 通讯员 王继宝 焦轩)为深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针对当地非标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现象,赣榆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立足常效、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投入到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中。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6次,出动警力400余人次,查处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230起,查扣非标三、四轮车73辆。
赣榆区交警部门围绕城区18条主次干道重点道路,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采取密集巡控、视频巡查、联防联动等措施,通过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外围查堵和重点路段严管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正常人驾驶三、四轮残疾车、私自改装、违反规定载客等非标三、四轮车突出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纠正违法行为不放行,不消除安全隐患不罢休。
针对非标三、四轮车机动性强、易于逃避处罚的特点,在违法较为突出、路段较为窄小、便于堵截的路口,采取便衣蹲守与街面巡逻相结合的机动灵活战术,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增强行动灵敏性,提高打击成效性。
前期,充分利用散发《整治通告》、《致非标车主一封信》的机会,及时向群众宣传乘坐非标三、四轮车的危害性,主动走进残疾人车营运的车站、城郊结合部等“重灾区”发放宣传材料,并宣传报道非标三、四轮车整治情况。对三、四轮车违法当事人,在坚持依法严管的基础上,按照“先教育,后处理”的原则,将宣传教育作为三、四轮车交通违法处理的必要环节,对违法当事人实施现场强制教育。同时,组织违法驾驶人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三、四轮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违法驾驶人阻碍民警执法等为案例,向违法驾驶人讲明、讲清三、四轮车交通违法给交通安全和秩序带来的影响,树立起他们遵章守法参与交通的意识,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三、四轮车交通违法。
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避免与当事人发生摩擦,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支持,从而全面推动非标三、四轮车整治社会化。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完善文明交通劝导、违法抄告、文明单位创建等系列机制,会同文明办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400余名,在城区路口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倡导文明出行,带动身边人、感染一批人。
据介绍,赣榆区公安局共投入宣传警力150余人次,张贴并散发非标三、四轮车整治通告5000余份,面对面向非标三、四轮车驾驶人及其他群众宣传1.2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