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周莹 通讯员连经)昨日,笔者从市经信委获悉,为了响应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经信委、科技厅《关于实施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的意见》(苏组通〔2018〕32号)和《关于做好科技企业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8〕3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启动市科技企业家选拔工作
据了解,本次选拔的科技企业家一般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主管研发副总经理;其年龄为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参考资料,不唯学历、职称);企业为国家或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互联网标杆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企业近年来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2017年销售收入应超过2000万元,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计划”“333工程”、市“521”工程培养对象所创(领)办企业2017年销售收入应超过1000万元,“小巨人”科技企业近3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和纳税总额等指标应处于上升势头。
本次选拔工作由市经信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后,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经信委、科技厅审定备案,纳入省级人才储备库;并由市人才办、经信委、科技局颁发证书;同时企业申报省市资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