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于和义) 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措施落实,市安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落实)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其中,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旅游、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按照行动部署,首先是随机抽查,各地区、行业、功能板块应建立涵盖大中小型企业的完整的企业库,根据抽查企业数量,通过电脑软件随机抽取。市对县(含赣榆区)抽查12—15家企业,对区和功能板块抽查10—12家企业,对行业抽查8—10家企业。接下来,对照《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涵盖《安全生产法》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主要内容要求,对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表》,逐项评价打分。
在通过检查执法来督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市安委会对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进行倒查督查。其中,针对抽查企业时发现的问题,倒查行业监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订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审批不监管、不发证不管理、只管理不执法等履职不到位现象,是否及时部署推动涉及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专项行动、重点措施的落实等。同时,针对抽查企业和倒查监管部门时发现的问题,依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倒查属地管理责任和地方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
市安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功能板块)、各行业部门在专项行动中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其中坚决曝光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从严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坚持依法治理,把‘一查三督’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销号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非法违法违规的企业,强化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