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王青 李琼琳)近日,连云区环保局对辖区内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实施了“双罚”。这是自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连云区环保局首次对项目建设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同时进行处罚。
据悉,就在前不久,连云区环保局在巡查中发现,坤泽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正式投入生产。连云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对负责生产的直接责任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笔者了解到,通过环境违法行为“双罚制”约束企业和直接负责人员,有力打击了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