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耀华 通讯员 孙淑莉) 日前,笔者从市城管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该办法全面指导全市公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做好我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工作,提高城市公厕管理水平,改善市民如厕环境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该办法,今后城市公厕规划与建设,对应当设置公共厕所的地区和场所进行了明确,规定配建公厕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公厕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县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厕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规划核实。办法明确了公厕新建改建标准及责任主体,并对公厕指示牌,电子地图APP等精细化管理内容提出了要求。办法还明确了各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公厕管理中的职责,明确要求公厕实行免费开放。
据介绍,目前我市公厕建设管理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环卫产权公厕,此类公厕由属地环卫部门建设管理,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保障。目前我市市区共有公厕828座,按照部颁标准,达一类标准公厕2座,二类标准公厕154座,三类标准公厕558座,三类以下公厕114座;二是社会产权公厕,此类公厕由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2016年创卫期间大部分已移交属地环卫部门管理;三是配建公厕,此类公厕位于建筑内部,与主体建筑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具有独立出入口,面向社会开放,其产权和管理权均为业主单位,所需管理、维护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