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周莹 通讯员罗时宝)8月15日,笔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关爱母乳喂养、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保障体系,我市将在医疗机构内积极配备“爱心母婴室”。
据了解,我市计划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建成标准统一的“爱心母婴室”或哺乳室。2018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三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配置率100%,应配置母婴设施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配置率60%以上;2019年6月底前,应配置母婴设施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配置率100%;2019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一级医疗卫生机构,配置率达100%;
那么建设范围及标准是什么呢?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凡设置妇产科或儿科门诊的必须按标准建立独立的“爱心母婴室”(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基本达到附件的建设标准);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凡设置妇产科或儿科门诊的,可根据自身条件及母婴逗留情况建立“爱心母婴室”(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参照附件的建设标准);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应设置母婴设施的,可以参照建设标准建立哺乳室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