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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物管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将集中管理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赵建)日前,笔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我市在全市物管小区启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工作,在集中开展电动车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建立电动车停放充电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机制,推广建设智能电动车充电设备,并配置消防、监控设施和不燃材料车棚。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停放在门厅、楼梯间、过道、安全出口等位置充电引发的火灾致人伤亡事故频发。经检查发现我市各物管小区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门厅、楼梯间、过道、安全出口等位置以及上楼、入户充电或从楼上拉飞线充电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启动了此轮物管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工作。”市住房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治理安排,对业主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及私拉电源线充电的行为,各物业服务企业将及时劝阻、制止并组织清理;对劝阻制止无效,拒不清理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确保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有序,不上楼,不入户,不存在私拉电源线充电情况。

此外,7月初起至年底,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宣传的同时,将建立电动车停放充电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机制,在小区内选好适宜场地按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集中式智能充电设施,给业主提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对已安装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老旧充电设施要及时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小区要在集中充电点安装监控设施保障业主车辆安全。对于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建设集中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置点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加强小区安保人员巡查或做好安防监控措施。

“我们将在7月下旬起开展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对拒不执行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工作进展缓慢,或没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的小区要每月通报一次,被连续通报两次以上的物管项目,各县区可按情节轻重申请扣减项目所属物业企业信用分1至4分。对相关工作开展成绩显著、亮点突出的物管项目,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项目所属物业企业信用加1至4分的奖励。”该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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