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王磊)笔者日前从市审计局获悉,我市将首尝“巡审同步”模式,推进市委巡察工作与审计项目实施工作同步进行,实现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业务体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近日,市委巡察办开展第六轮巡察工作,其中的巡察对象法制办恰是纳入市审计局2018年度审计计划的待审单位。“现在的巡察工作都是上下联动,一般省里巡查谁,市里就跟进。而我们的审计计划也都是年初报市政府审批,定下之后少有调整。”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巡察对象和审计对象一致前提下,市审计局局长秦洁果断提出“巡审同步”的创新方式,即市委巡察部门将会同审计部门,同步开展对市法制办的巡察和审计工作,并得到了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与支持。
巡察具有政治性、宏观性、权威性的优势,而审计工作与巡察相比,覆盖面不宽、手段有限,在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表象下,往往还可能隐藏着更深的腐败行为;审计监督相对滞后,审计整改不理想,难以对相关人员进行有效追责。为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市审计局决定率先探索实施‘巡审同步’监督,借助巡察部门在谈话、获取举报线索方面的优势以及强力推进整改的威慑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深度广度,放大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
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巡察与审计协作,在前几轮巡察工作中,审计部门通过提供拟被巡察单位审计情况、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和抽调专业审计人员,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今后,市审计部门在制定审计方案时将注重与巡察关注点相结合,重点突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三公经费”等情况的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以财务资料审查为切入点,突出对重点部门、大额资金、重点岗位和重点线索的审计。从审计资料中梳理出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及时向巡察组反馈,由巡察组在巡察中进一步了解。同时,审计部门还将根据巡察工作的需要,为巡察组整理财务数据、分析财务资料,从审计资料中梳理巡查组需要的线索和证据,从而推进审计职能的发挥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助力巡察工作精准出击、有的放矢,提高巡察和审计监督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