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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加码 连云港月薪万元以下者或可“零个税”

【连网】(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杨青 王辉) 11月4日,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按照《征求意见稿》及新修订的个税法,港城市民在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税改前,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执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即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

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笔者,10月1日起,不但“起征点”提高给个人带来减税,低档税率的扩围也带给中低收入人群直观的减税效果。新个税法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新的税率表也充分体现了这次个税改革的全面性。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广大工薪阶层纳税人实现不同程度减税,其中月收入在两万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公式:月度总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理论每月最高专项扣除总额高达9600元。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在港城普通工薪阶层一般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享受最高扣除额度:1000元(子女教育)+400元(继续教育)+1000元(房贷或租房)+2000元(养老),总计4400元。

举例:王先生为独生子女,在职研究生在读,在本市有首套房房贷,孩子在读幼儿园,父母已满60岁。扣除五险一金后,他的月工资约为9400元。明年1月起,他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贷款1000元、继续教育400元、赡养老人2000元四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扣除4400元。如此算来,王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9400元(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440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即“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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