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者 陈兵 通讯员刘上瑜)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公布,不少市民关心申报操作过程是否会很复杂,如何保证信息真实性?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目前正对全市所有部门单位开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辅导,其实,申报操作过程并不复杂,如实填写就可以,但是如果发现有造假行为,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将被处罚,5年之内再次发现会录入征信系统。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纳税人将个人情况与6项“专扣”对照,看看自己符合几项,无论纳税人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报“专扣”信息表相关信息即可。
“法律明文规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由纳税人负责。如果造假,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将被处罚,5年之内再次发现就会录入征信系统。”该负责人还说,一些自由职业者不靠工资、薪金,而是通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维持生活,他们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