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李耀华 通讯员 杨迅 惠康拯) 日前在完成接受上级相应补助,并完成新房建设与简单装修后,灌南县百禄镇大新村五组张友华一家喜迁40多平方米的新居,老张一家从此告别投亲靠友式居住。据介绍,我市去年已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全部1800余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前上述建设已相继进入县、市级专业验收阶段。全市自2012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已累计完成19932户危房改造任务,这些危房改造遍及全市三县及赣榆、海州两区村镇。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住房危险且经济贫困两个条件。危险住房是指按照相应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由县级住建部门认定;经济贫困方面,从去年起,我省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即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别由县级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认定。市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争取市、县区财政资金补助,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其间将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项目积极推进,并确定到今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存量任务。
百禄镇大新村五组的张友华腿部有残疾,其老伴瘫痪在床多年,家庭极为困难。此前其原有房屋破烂不堪,无法居住已多年,不得不借住亲戚朋友家。后经村镇多次协调,并争取上级危房改造补助,其居住条件总算得到了根本改善。在我市,类似更多农村危房改造同步进行,其中跨东海、赣榆两县区的石梁河库区危房改造还被列入省重点扶贫项目之一,东海此前还确立了全县危房改造“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据介绍,去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危房改造任务共1801户,均为四类重点对象,其中东海县600户,灌云县333户,灌南县124户,赣榆区695户,海州区49户。目前,上述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
我市对危房改造后房屋建设设置了具体标准。危房改造的面积应符合相应标准,改造后的房屋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改造后房屋结构应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要硬化、平整,墙面要粉刷,同时,其配套设施基本完备,要有厨房、卫生间,用电入户,饮水方便,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求。今后,我市还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范农户审核程序,控制建设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便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